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伯藜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结合江苏学生资助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根据“伯藜助学金”评审条件,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进行评审,现将2022年伯藜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三个工作日予以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。
1、公示时间
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。
2、拟推荐名单(按姓氏笔画排序)
孙东阳、张忠原、周叶苗、蒋欣欣
3、监督投诉电话及地点:
唐浩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,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,0515-88298247;
朱凌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,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,0515-88298867;
如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的,请于11月16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,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
2022年11月11日